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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措施
1. 制定奖励政策,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
山东大学制定和颁布《山东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暂行)》、《山东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将实验教学纳入工作量计算,并对业余时间实验工作量按正常实验工作量的1.2倍计算,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列入教研工作量,激发优秀教师参与实验教学工作积极性,鼓励高水平教师教授参与实验教学,组建实验教学团队,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相结合,将研究前沿的思想融合于实验教学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改善职称结构,培养教学与科研兼备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目前,中心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实验课、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率100%。
2. 引进培养并重,加大教学人员与团队培养力度
中心加大国内外人才引进力度,丰富师资力量,近五年来,从国内外引进具有博士、硕士学位青年人才11人。同时,鼓励已聘实验技术人员在职学习,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已在职培养博士、硕士8人,在读3人,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制定《山东大学药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山东大学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实验教师行为。教学实验室设立不少于3人的相对稳定的专职实验工作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发挥专业教学名师的“传帮带”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实验技能和教学技能。中心积极鼓励实验中心的专、兼职教师申报教学研究课题,中心为中青年教师主持和负责教学科研项目创造条件。同时,中心考虑制定政策对从事实践教学青年老师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中青年教师开展实验教学。中青年教师每学年都要开设教学研究讲座,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并实行严格的聘任制度,每年加强实验教学队伍的考核,建立实验室及实验教学队伍的评优机制,从而为青年教师创造向上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3. 鼓励人员交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师资水平
中心重视实验教学人员的不断深造,派遣中青年教师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实验性科学研究,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拓宽与药学相关部门的人员交流,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等20余家省内外制药企业通过聘请顾问、工厂参观、学生共同培养和课题共同开发等方式开展广泛的交流。安排中青年教师到省内多家三级甲等医院、药物监督部门进行学习锻炼,将药物最近应用进展和管理措施融入实验教学。此外,鼓励中青年教师参与实验教学相关学士会议,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研讨讲学,增进中青年教师与药学同仁专家的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师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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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1-88382017 传真:0531-88382548 E-mail:pharma@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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