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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
学院党政领导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药学院相关安全管理文件,建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制度,与各实验室主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合同,规定了严格的实验室交接与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国内师生在实验安全与环保意识总体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定期深入一线广泛开展对师生员进行教育和深入科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隐患。近年来,中心从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加强实验安全教育,中心对初次进入实验室学生前开展系统地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实验室教师安全会议,提高安全意识。
(2)实验室设计合理、设施齐全,满足教学需求,环境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环保,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各种消防设施齐全。省市安检部门检查年年达标。
(3)各实验室安装了门禁系统、自动报警器、感烟探测器(实验室内);消火栓(楼道);消防水枪、水龙带(消火栓内);各类灭火器;防火门及防火分区(楼道);疏散指示灯(楼道);洗眼器(实验室内)和淋浴器(楼道)。
(4)中心安装电子监控与录像系统,对实验室出入通道、关键位置进行 24 小时监控,及时应对安全问题。
(5)对有毒化学药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负责制。使用前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能领用。
(6)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各类气体钢瓶实行登记和专人保管制度。
(7)对易制毒化学试剂实施层层审批,并报公安局备案,对购买数量进行严格限制和管理。
(8)控制在实验区使用明火,在中心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志,坚决杜绝在实验区吸烟的行为。
(9)教学实验室严格实行主任负责制,对化学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和细胞实验室配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心定期组织安全监察,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0)寒暑假期间为加强安全管理,对不适用实验室实施断水、断电、封门,保证实验室安全。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7 传真:0531-88382548 E-mail:pharma@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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